
外墻防水是保證建(構)筑物結構不受水的侵蝕、內部空間不受水的危害的防水工程。外墻防水施工質量標準:
1、防水層不得有滲漏現象。
2、使用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3、找平層應平整、堅固,不得有空鼓、酥松、起砂、起皮現象。
4、門窗洞口、穿墻管、預埋件及收頭等部位的防水構造,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5、砂漿防水層應堅固、平整,不得有空鼓、開裂、酥松、起砂、起皮現象。
6、涂膜防水層應無裂紋、皺折、流淌、鼓泡和露胎體現象。
7、防水透汽膜應鋪設平整、固定牢固,不得有皺折、翹邊等現象。搭接寬度符合要求,搭接縫和細部構造密封嚴密。
8、外墻防護層應平整、固定牢固,構造符合設計要求。
9、外墻防水層滲漏檢查應在持續淋水2h后或雨后進行。
10、外墻防水防護使用的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和出廠檢驗報告,材料的品種、規格、性能等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和設計要求。對進場的防水防護材料應抽樣復檢,并提出抽樣試驗報告,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。